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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的男人(下)(2 / 2)

的七十吋大萤幕简直神器,可惜平常下班太累,根本没有坐在客厅看电视的心情,客厅向来都只是其他大学生室友一起吃宵夜赶报告才会用到的地方。

就在魏予彻片子看到一半的时候,程陌穿着睡衣拿着水杯出现在客厅走廊口,似乎是出来倒水发现客厅有动静就走过来看看。

发现是他之后有些惊讶地问他最近怎么不出去玩了?是不是干过太多人得病了?还说安全性行为是很重要的,他可以陪他去医院做筛检。

魏予彻实在不知道该对程陌说什么好,他的忍耐已经快到极限。

第四个週末,程陌在週六晚上与姊妹们约聚餐,似乎还抱着有机会的话顺便艳遇一下的心情,很早就进了浴室洗澡。

更早就收到风声的魏予彻站在厨房边泡咖啡边守株待兔,果然看见一身骚的程陌准备出门,脸上掛着灿灿的笑容哪里还有半点失恋的落寞。

骚货!

魏予彻在心里暗骂,直接在走廊上把程陌就地正法,既然对方都有可以去艳遇的心情了,那他就不必客气了。

「我要告你。」

这是他这个月第二次听见有人这么对他说,一次是程陌的人渣前男友,一次就是程陌,前者有种告他,他就有办法反告到对方脱裤子卖屁股。

至于后者嘛,等他把人干到自己主动摇屁股看他还拿什么告,爽死你这个小妖精!

看着程陌又浪又淫荡地瘫软在自己身上求干,魏予彻满意极了。

这个人是他的了,除非魏予律亲自出马,否则再也没有人能从他手上抢走程陌。

「在、在一起……?你……你的在一起……跟我的在一起意思……一样吗……?」

通红着眼睛跟鼻子,程陌显然对于他刚刚说出口的「我早就知道跟你在一起会很麻烦了」表示严重怀疑与不信任。

「……单一性伴侣。」

魏予彻又叹了口气补充,显然对于自己的坏名声也是感到颇为无奈,夜路走多了真的会遇到鬼,但是遇到像程陌这样可爱又纯良的小鬼他也只能认了。

「……具备……具备法律效力的那种吗?」

程陌继续问着,不哭了,脸开始有点红。

「不具备。目前我们的室友关係不算真正意义上的同居,就算真的同居也没有任何民事结合条文做保障,也许等到《多元家庭民法修正草案》在立法院通过,保障同性同居的民事结合条文才有可能提出。」

讲到专业魏予彻就不得不打枪程陌了,毕竟魏予彻确实提不出任何具备法律效力的承诺,即便他想也不能。

「那要是等到、等到草案通过了呢?」

然而程陌听完他的专业解释非但没有不高兴自己不出言哄他,反而小声地开口,手指头在棉被上搅来搅去的,脸红得能滴出血来。

这个问题问得有点傻,但是魏予彻喜欢。既然程陌真心诚意地发问了,那魏予彻律师就大发慈悲地告诉他:

「通过了,想同居还是想结婚……你说了算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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魏律师视角就写到这边了,字数比我预想的多好多……(喷泪

五月初会有两週不在台湾,笔电会带着,更新不一定会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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