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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8章 朝廷“上谕”(2 / 2)

清廷将川汉铁路收归国有,让外国人来修筑铁路,实际上是公开将川汉铁路的筑路权和股权出卖给了外国人。

三天后,邮传部大臣盛怀宣又给王人文发来电文,明确表示川汉铁路集资的股款,已经用在铁路上的股金,全部换发成国有铁路的股票。

还没有使用的现款,一律不退还给股民。

原铁路高官挥霍和贪污造成的亏损,以及炒股的亏损款,朝廷不予补偿。

五月二十二日晚,成都督院街总督府内灯火通明,“护理川督”王人文接到朝廷的“收路上谕”后,大吃一惊。

王人文令人大致算了一笔账,几年来川民筹集的铁路股金约一千六百七十万两白银。

其中已用于宜万段修铁路和挥霍的款项约四百万两,铁路高官炒股亏损了五百多万两,存有现款约七百多万两。

王人文叹道:

“朝廷为借外国人的钱,夺四川绅民之路。铁路国有政策,不退还川民的七百多万两现款,而转换成一张不值钱的股票。川民吃亏太多,恐怕今后四川再无宁日了!”

清廷公然掠夺民间商办铁路的“上谕”,以及邮传部的“夺款”电文,就像在成都上空炸响了一个晴天霹雳,惊醒了昏睡百年的四川人民,立即激起全川绅商及农民群众的强烈反对和坚决抵抗。

面对清廷对四川人民的筑路权和路款的掠夺,四川省咨议局议长蒲殿俊、副议长罗纶牵头,与川汉铁路总公司董事局的头目商议。

认为清廷收回川汉铁路,不仅要夺路,而且要谋财,决定发动全川人民起来毁约保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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