眼,也不能改变他看不清的现实,他呼哧地喘着气,全凭吊着一口气。
“绝不会,再让人死在你手里了,妖煞!”
铃星呆住了。
桑麻越坚定,他便越犹疑。
他抬起手看,在他眼里,他在阎罗界绝对不止待了半年,在昏暗的下界,他的手总是暗红色的。
铃星沉默了,像被抽走了气,他颓然地坐了下来,坐在了台子上,驼下了背,想起了那个给他带糖的女孩儿,孤零零地毫无声息地便死了,他甚至意识不到,在他杀红了眼的时候,从未看过到底杀了谁,他认为屠杀是他的试炼,他需要变得心狠手辣,才能登极。连这个,也错了吗?
铃星看着自己的手——他总是习惯性地看自己的手——他总觉得有洗不掉的血。
铃星疲惫地抬起眼:“你又赢了权清风。”
权清风拍了拍桑麻,示意他先离开,桑麻担忧地看权清风,权清风摇了摇头。
桑麻便离开了。
权清风走到铃星身边,坐了下来,不顾自己胡乱包扎的手臂,也要来给铃星灌输他的人生观念。
尽管宿仇就在身边,铃星却没有动,他真的该杀了权清风,但现在不行。
权清风低声笑了笑:“铃星,你不觉得可笑吗?人们总是这样。我是桑麻的师叔,他从不叫我师叔,他叫我大师,因为我救过他父亲的命。他当时关照你就像现在他恨你一样,因为他自己‘知道’,你是什么人,对他根本其实也不重要。即便大家公认了谁是好人,谁是坏人,对于个人来说,其实也不重要。”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