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狗的主意。
在祝玛忙着为其他人看病的时候,骗了祝玛的小狗去采草药,杀掉煮了。
她们甚至还给她端来了一碗,有两块儿后腿肉的狗肉汤。
“祝巫医,这是我们特地给您留的,可香了,您看……”
脑子里“嗡——”得一声,祝玛再听不见任何声音,视线一片模糊,天旋地转。
恶心、反胃和疼痛,从四肢百骸涌出,又回到四肢百骸。
祝玛几乎不记得自己当时是什么反应了,只知道摔碎的碗,撒在地上的汤,以及那人甩门而出后,微微轻响的铃铛声。
小狗先前就很喜欢她巫祝服上的铃铛,每次都爱跟着她身后去挠铃铛玩儿。
她特地从贺货娘那儿买了一个,小狗很喜欢,她本想着做个好看的羊毛绳子给小狗挂在脖子上。
那铜铃铛还挂在门上,轻轻晃动着,像在叫她。
“走。”
肩膀被推了推,带着些收着的力道。
“去哪儿?”祝玛抹掉泪痕抬起头,疑惑道。
“上河村。”
梅坞道:“带你去杀回来。”
梅坞说,你示小狗如亲人,她们杀了你的亲人,分食她的骨肉,你哭你难过解决不了任何问题。
你应该杀回来,报仇。
可是祝玛做不到。
相比之下,祝玛更希望有律法能保护她的小狗,而不是别人杀了她的小狗,她再去杀了别人,让自己的手沾上人命和血腥。
是她们做错了事情应该受到惩罚,而不是她用犯罪的代价去惩罚做错事了的人。
“律法?”梅坞像听见了什么笑话,“人命都还没保得下,你指望律法保护你的狗?”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