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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4章(1 / 2)

出了内城往北就能看到连片农田,为了确定方向他们决定先朝北一路走到河边再向西拐,拐过去没几步就到轻策庄。这条路上偶然能见到牵着驮畜来往的商队,山君坐直了身子盯着那些牛马猛猛看。

“想坐车还是想骑马骑牛啊?”若陀拽了根狗尾巴草逗小孩儿,山君手里抱着三水爹给编的球,对一点加工也没有草梗完全不感兴趣。她看看健壮的牛马,默默移开视线——不想骑,想吃!

三水不知道这孩子啥意思若陀知道呀,别说小不点儿了,他看着肥壮的驮畜也有点馋。不过这是别人家的财产,不能随意掳走吃掉,于是就把主意打到了出没于原野的小动物身上。

比如说野猪啊……什么的,偷吃庄家不说吃不完还糟蹋,这玩意儿归离原上多得要死,大的太臭可以抓小的来烤嘛,肉质细腻值得一尝。

头一晚就歇在归离集近郊,这边沃野千里一望无际,没有山洞更没有树洞,只有看护农田的人避雨休息用的小棚子,歪歪扭扭一脚就能踹倒。好在已经开了春,气温回升极快,夜里虽然冷但守着篝火也能凑合。三水拆了个棚子,用拆得的木棍和茅草围出一处足以挡风的围子,再在里面点起篝火,火烧旺了提着野猪崽子的若陀也从外面回来。

“今年四处乱窜的野猪可真多,要不了几天农人就得招募好手把这些大家伙清一清,到时候一起去不?”他手里提着三只小猪,都已经剥洗干净去了皮毛。三水赶忙接过这丰盛的晚餐,用树枝撑好后插在篝火旁慢慢烤,“成啊,到时候龙兄可别忘了我。”

扭头忽见山君眼巴巴的盯着火看,他笑着往里面扔了块木柴:“猪崽子个小柔嫩,半个时辰差不多就能吃。”

若陀搬了块石头过来垫着坐,忍不住就想逗逗小孩儿:“妞妞,怕不怕?”

他来考察那就不是小打小闹了,不久之前徐行差点叫折腾走半条命才算过关,还有獬豸推荐的梅云也差不多,现下也在家里躺着养伤。龙王主杀伐,想得到他的认可就必须拿出足够的实力,或是能打,或是能指挥别人打,这两种哪种都行。

胆识、勇气、谋略、对时机的判断与把握,缺一不可。

“不怕。”小不点小小的手里抱着颗球,浑身上下纤尘不染。

三水把那三头小猪崽子伺候好,也搬了块石头来坐着:“龙兄弟……怎么想着四处去找仙缘?仙法也是凡人能学会的么?”

龙王抓抓后脑勺,“找仙缘”这个借口是他临时想的,摩拉克斯才传信没多久这凡人就出现了。行动力极强,办事果断干脆,是个人才。如果小伙子能通过考验,他将在轻策庄见到伪装成凡人的岩之魔神,通不过若陀也会把他送回归离集的家中好生休养。

走到这一步璃月的未来已经有他一席之地,继续前行无非执掌一门或是听命行事。在仙人看来并没有本质的区别,他们手中都握有左右璃月方向的权力,只是权力有大有小。

“就……好奇?能不能学会仙术我不清楚,万一学会了呢。”若陀看看山君。这孩子的仙术学习尚未真正开始,据说从沉玉谷返回归离集的一路上有仙人试着教授过一点,效果么……只能说不太明显。她天生就会御使水流治愈伤病,未来的道路大概也不会脱离这两样。

不过仙家么,最讲究的还是顺应天道随心所欲,也不是所有人都会把天赋的术法当回事。这样的例子实在是太多了,数不胜数。

三水又朝火堆里扔了几块木柴,肉类经过火烤散发出迷人的香味,油水滴在木炭上爆开一朵又一朵火花,香料一撒,油脂激发的作用下神仙都坐不稳:“兄弟且先不必去想仙乡何在,这野猪崽子烤出来可真香!”

他笑了几声,轻松又愉快。

若陀看着这个快活的青年,心里想得是也不知道十年后他能不能还这样大笑。反正每当他看到摩拉克斯桌子上那堆文书时是绝对笑不出来的,不但不想笑,甚至蠢蠢欲动想跑。

三个人分食三头猪崽子,别看山君个子小,吃得一点儿也不少。三水还打算捡她的剩饭呢,最后小不点只留了些猪脸肉嫌丑不肯吃,其他一块也没剩。他惊讶的几次偷瞄小家伙,发现她吃了这么多下去肚子一点也没鼓起来,总不能是没吃饱?

“嗯?”小丫头仔细擦干净手和嘴,又要人从葫芦里倒水给她洗手洗脸,疑惑地迎着三水的目光歪头。年轻人摇摇头:“没事,吃饱没?撑不撑?要不要走一回儿再休息?”

也许看花眼了吧,她身上的衣服色彩很是绚烂,确实容易看错。

“吃饱了,不撑!”她拍拍肚子,选得位置有点高,若陀差点笑出声:“……”

姑娘,拍到胸口上了。

三水咧开嘴弯起眼睛,小心调整篝火里的木柴块,务必要让它能维持到天亮。在原野上过夜对一个孩子来说是项艰难的挑战,低温和恐惧都有可能击倒她,希望这小家伙能坚强些。

若陀就地挖了个坑把猪骨掩埋好,取出竹筒说要在附近找找水源。这里还有农田存在,按道理讲走不了多远就应该能找到可以打水的地方。

“兄弟你先等等,我给你扎个火把带上。”三水就地取材很快就攒出个火把,若陀一手举着它一手提着好几只竹筒,叮叮当当往远处走。

他刚离开没多久,远方隐隐约约传来一声野兽的嚎叫。

三水猛然从地上跳起来四下里看,篝火光照范围以外的地方一片漆黑,甚至因为明暗对比而产生出一种伸手不见五指的感觉。

希望只是个过路的。

“嗷——呜——”

狼嚎并没有如他所愿的那般越来越远,青年急忙一连向篝火里多多投了好几块木柴,他转身把木棍茅草支起来的简易围子紧了紧,山君被完全藏在那个圈里挡住身形。狼是嗅觉非常灵敏的动物,仅仅只是把孩子藏在草堆里并不能保证她不会被野兽找到。三水又从包袱里掏出几截金属棍,按照凹槽一节一节戳进去,他手中很快就有了件武器。

孤狼虽然奸猾,但是独自行动,一人之力还是很有可能轻松取胜。怕就怕来得是个狼群,那就麻烦了。

第53章

第一声狼嚎过后没多久,从更远的地方传来声声回应。同行人带了竹筒去打水,希望他运气好些别倒霉撞上狼群。三水匆忙做了些迎敌的准备,他将篝火燃得更旺更大,手中握紧武器。

“好像有狗在叫,是商队吗?还是猎人?”被密藏在草围子里的小孩发出天真的疑惑,年轻人心想那要真是狗叫就好了。

她还太小,又是富贵人家的女儿,只见过狗没见过狼再正常不过。

“是群野狗,你藏好了千万别出来。”他扬手往草围子外撒了一圈辣椒粉,这东西味道刺激,狼鼻子可受不了。

狼群来的蹊跷。

这附近开垦着大片大片的农田,白天有农人劳作也有千岩军不时巡逻,路上还走着来来往往的商队,就算夜里人少也不该有大群野兽胆敢盘桓。

但是转过头想想这也不是绝对不可能,荻花洲上有人放牧,青黄不接之时狼群缺少食物,铤而走险闯进来狩猎说得通。

抱着孩子往回跑是不可能的,两条腿哪跑得过四条腿,再说了三更半夜黑灯瞎火的看不清路不说方向也容易搞混,力气花了该逃不掉还是一样逃不掉。至于说去把那位姓龙的兄弟找回来?那还不如守在篝火旁等。他看不到对方的身影,但对方一定能看到黑夜中的火焰,有心的话自会主动往这里赶。而且野兽怕火,有篝火在说不定还能多拖延些时间。狼是疑心很重的动物,据险而守以逸待劳,拖到黎明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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