母笑得见牙不见眼。
二老在京市好好玩了几天,宋千安想让他们别走了,以后就在这边生活。
她早就想给他们养老了。
宋父拒绝了。
他参与的社队企业早已走上了正轨,现在他也是骨干成员之一,现在正是发光发热的时候,他还想继续干,还不想养老。
宋千安不强求,很支持他,她没有剥夺宋父实现自我价值的权力。
宋母应了,一方面她想念女儿,另一方面她觉得她辛苦了半辈子,已经退休了就不想再干了。
所以她回去收拾收拾,安排好后就搬到了京市,和宋千安一家一起生活,说是一起生活,实际上她也到处跑。
尤其宋千安在沪市买了房子后,她第一个要求去住。
那边的气候和南城更像,讲话的调调都差不多,她喜欢去。
在京市的时候,就喜欢和大妈大婶们侃大天,听她们聊经济,聊国家大事;
在沪市的时候,就穿着旗袍,也烫着头发,戴着珍珠耳环,悠悠和一群同样烫着卷毛的旗袍精夫人们一起讨论怎么好看,哪里的衣服又好又实惠,以及家长里短,谁家老板又有小蜜了。
每跑完一个地方,待一段时间,又跑回京市和宋千安生活。
宋千安像是她新的锚点,像牵着她这个风筝的主线,是她新的归宿。
她的晚年生活极其丰富,无比快乐。
女婿真的成了他半个儿,女儿对她大方,不差钱,她自己的身体也好,她总说她很幸福。
过了没两年,周素琴病逝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