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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o章(1 / 2)

碎发潮湿,分不清谁沉沦谁清醒,或许都在沉沦,又或许都保持着清醒。

这一刻,心贴着心,生命同频。

兰琛全身的力气搭在鞠千尚肩膀,他在为他喘息,为他腿软,为他沉沦,这个认知无比让人兴奋。

很危险,鞠千尚不想惹一头看上去平静却随时都能断弦的狼,但无疑这很刺激,很让人着迷。

于是他轻轻挠了一下对方腰窝,引来对方一颤后,轻笑着用沙哑的嗓音道:“兰先生,其实我唱歌也有点催眠。”

天生的……五音不全。

如果兰琛的邻居不介意在晚上被他的鬼哭狼嚎打扰的话,他可以勉为其难献歌一曲。

兰琛轻喘着将下巴放在鞠千尚肩膀:“好。”

大白天的两个浑身湿透的男人抱在一起果然还是太奇怪了,五分钟后鞠千尚松开手拉开了一段距离。

他们又恢复到之前的相处模式,一种奇怪的有很正常的模式,鞠千尚没有下一部的计划,兰琛也没有进一步确定什么。

李文栋并没有和那个陌生男子腻歪太久,他们迫不及待地跌跌撞撞路过遮挡着鞠千尚的巨大榕树,身影被郁郁葱葱的林遮挡。

一句不知名的耳语,顺着风从林丛中传出。

“南少~”

情人间的呓语甜腻婉转,混乱的气息,二人面色不改地经过,仿佛都不在意。

几十步后鞠千尚脚步顿住,眯起了眼睛细细回想。南少?怎么有点耳熟,他好像挺谁提起过。

兰琛见他停下,询问:“怎么了?”

鞠千尚摇头:“没什么。”

应该没什么吧。他不认识什么南少,就算认识也不影响什么。

三个月的集训一晃而过,很快到了末尾,挑战者杯的预热已经达到顶峰,网络上铺天盖地都是营销,随随便便一个视频都是它。

每一轮比赛参赛者都需要拿出一幅作品,去与被挑战者pk,画作先由十位导师评判,最后由网友们线上投票选出获胜作品。

而获胜者才有资格进入下一轮挑战,面对更厉害的挑战者。

第一轮的比赛,选手们面临的是最寻常的挑战者,但一只狸花压海棠的出现,还是引起了不少争论。

原因无他,狸花是有三百万粉的大v每幅画都很漂亮,在粉丝们看来应该是压轴出场,但偏偏赛方把他放在了第一轮,这无疑让粉丝们觉得他被看不起,所以纷纷去官博“友好”询问。

而另一部分业内人士表示狸花的画不太专业,只配在第一轮出场,由此双方掐架,腥风血雨直接屠榜。

这一个月鞠千尚除了寻找灵感便是每天在网上吃瓜,顺便了解了解这位被挑战者。

在风暴中心沉默一个月不做任何回应的狸花,在月末的最后一天发博:

亲爱的ves,枪响了,就让我来杀死你的画吧。

配图是一张刚刚完成的画,颜料还不怎么干,深蓝的大海寂静无声,配色沉重压抑,而最中心一抹明亮的白突破困境,渺小的青年双眼紧闭身体正在无力的下沉。

死亡是那么漫长,以致于沉寂的画生出一种名为希望的东西。

诡异矛盾。

评论区毫无疑问地炸锅,黑子白子串子齐齐上阵。

[什么什么,挑杯ves也参加?不是吧,今天是愚人节?]

[嘶,大胆预测,李老师又要被抄袭了。]

[哟哟哟,这么些年没ves抄袭,怎么这些年李老师也江郎才尽了。]

[就是就是,vv封笔也把李老师的天赋封住了?]

[前面的呸呸呸,vv可没说封笔!!!]

[呸呸呸!]

[你们真炸裂,这也能洗。]

[vv,终于等到你,还好我没放弃呜呜呜呜呜。]

[等等,狸花发这样的博,难道不应该先喷他吗?]

[逆天。]

鞠千尚翻动着手机屏幕乐不可支,比追连续剧还快乐,只是翻着翻着速度便慢了下来,心里有点堵堵的。

第50章 归途

没想到啊,三年过去还有这么多人记得他。

鞠千尚重重倒在床上,仰躺着看向洁白的天花板,风拂过铃铛,玻璃清脆的碰撞声叮叮当当。

清晨的颜色是灰蒙蒙的,冷调,有点让人eo。

画纸被系统顶在头上,一个踉跄纷纷洒洒,像天上落下的雪。

鞠千尚侧过脸视线漫无目的地落在房间的一角,心脏一声一声跳着,生锈的齿轮在规律的转动。

他有点累,有点闷,很不好受的感觉。

“咣咣。”

门突然被敲响,打碎了沉寂。

鞠千尚赤脚走向声源,他越过每一张空白的纸,落脚在冰凉的地砖,然后停下伸出手掌触在木门上。

敲门声只响了一声,便再无动静,就像是踌躇不前的野兽轻轻碰了一下猎物,又藏回丛林。

凌晨五点,鞠千尚再次熬夜通宵,这个点本不会有人来找他,事实上集训以来,除却老教授和小宣,很鲜少有人记得他。

再过两个小时,他们就要提着收拾好的行礼登上大巴车,趁着还清凉早早地结束这一场旅途。

但离别前夕,却有一个人在不清楚主人有没有清醒的时候就先找了过来。

鞠千尚不知道门外的是谁,但除了那个人,他想不到其他人。

一个和他同样失眠的人。

只是鞠千尚失眠,是因为不想睡,而那个人失眠是因为什么呢,是他养的小雀没有回去唱曲吗。

鞠千尚嘲讽地笑,低垂的眼眸冷淡至极,他不知在笑别人还是在笑自己,总之心里很不痛快。

于是鞠千尚并没有开门,他轻抚着门背如青松,清晨昏暗的光落在他身上,模糊了轮廓,如胶卷里的照片,朦朦胧胧。

温柔的嗓音断断续续响起,音调跌跌撞撞不成样子,但并不难听,一首稚气未脱,充满回忆的摇篮曲穿透门,悠扬婉转。

就像很久很久以前,一位母亲在耐心地哄睡她调皮的孩子。

时隔久远,鞠千尚早已记不清歌词,唱到最后只剩下喉中模糊的哼唱,他换了姿势背靠在门上,深邃的眼望向那扇半开的窗。

月亮是朦朦月,天空是灰色的,惨淡的。

照得所有不真切,像是摇晃的回忆录。

唱了许久许久,鞠千尚的哼唱有点哑,他满腹心事也在不成调的挽尊里消散,仅剩下一些平静的感慨。

鞠千尚的心情好了许多,他低声问:“兰先生,睡了吗?”

看啊,他多么体贴,这么快就兑现了承诺,给他唱了歌。

那什么时候他才能像对待李文栋那样对他呢。

鞠千尚轻轻眯起眼睛,笑容灿烂,如同狐狸。

门外依旧毫无动静。

鞠千尚等待了片刻,打开门。灰蒙蒙的天色下,青石台阶一人毫无形象靠坐在墙边,一条长腿屈起一条散漫地伸着,怀中抱着一束洁白的栀子花,花枝上的露水沾湿了他白色的衬衫袖口,水迹晕开,看上去并不那么完美。

在白与翠绿之间,修长骨感的手指轻握着,腕间深邃的蓝宝石如一双眼眸,很澄澈很漂亮。

正如它的主人。

兰琛是那么喜欢这对袖口,以致于在鞠千尚的印象里对方总是戴着,只有为数不多的时候,由于衣着不适合佩戴时才会放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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